馬可福音16:17-20

預備心QT

今日讀經:可 16 : 17~20

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18 手能拿蛇;若喝了甚麼毒物, 也必不受害;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19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20 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

一、經文:可 16 : 17~20

二、主題:主與我們同在

三、金句: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可 16:20)

四、信息重點:

1、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亦可譯為「以下這些記號,必然隨著信的人」……

(1)信的人:

這裏所謂的「信」,當然是指前一節經文(16 節)所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的「信」 ──相信福音,接受耶穌為救主,信入祂裡面,與祂聯合。

然而,對照更前面一點的經文(11、13、14 節等),我們就可以隱約地看出,這「必 有神蹟隨著」的「信的人」,不僅是一個信主得救的基督徒,也應該是個憑信接受「主 應許」(【可 16:17~18】就是主給我們的應許之一)的人──他們有一顆像嬰孩般的 信心,不憑眼見,單因主的話如此應許,就全心相信、委身!

(2)必有神蹟隨著:

主應許信祂的人必有外顯的記號,不需刻意表現、做作,因為祂說這些記號(神蹟) 是隨著信的人──是信徒的記號,也成了福音的見證。

這些信的人必有的記號(神蹟)就是:

(a)奉主的名趕鬼:

因此,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必能奉主的名趕鬼,這是信主之人的頭一個記號。

主耶穌說:「我若靠神的靈趕鬼,這就是神的國臨到你們了」(太 12:28)。

一個真實「信靠」主的人,不但是相信有關神國的事是真的,而且更是接受主耶穌 作他的「主」,也就是神的國降臨在他的身上。結果神的國不但降臨在他的身上, 還會藉著他,把神的國帶到每個他所去的地方。

因此,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必能奉主的名趕鬼,這是信主之人的頭一個記號。

(b)說新方言:

「方言」,按原文之意,一舌頭,二語言。「說新方言」不但是指信的人可以領受 方言的恩賜(靈禱)(見林前 14:2、14),更重要的意義是,信主的人言行要更新。

誠如【雅 1:26】所寫的,一個人舌頭的改變,就表示他整個人及生活的改變。

(c)手能拿蛇:

主在此應許,信的人能像保羅一樣(徒 28:3~6),為了榮神益人或在不可避免的情況 之下,「手能拿蛇」,甚或被毒蛇所咬,也不會受害。

然而更重要的屬靈意義,很可能是指「信的人」能夠靠著主壓制邪惡的勢力──踐 踏蛇和蠍子而不被牠們所傷(不受邪惡的影響)。

(d)喝了什麼毒物也必不受害:

這確實是指「信的人」為了傳主福音,或在不知情的情況之下,喝了什麼毒物(食 用了任何有害身體的東西)也必不受害。

屬靈的意義應該是指「信的人」不論置身在多麼污穢、邪惡的屬靈環境之中,不論 面對多少邪惡誘惑的事物,都能夠憑信、靠著主不受影響、不受害。

活在現代各種污染(如:屬靈方面──迷信、貪財、好色……;屬物質方面──空 氣、食物、傳染病……)環境之中的我們,更需要相信這是神的應許,務必憑信心 支取神因這應許賜下的恩典。

(e)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

主耶穌是最大的醫生,主在十字架上不但解決了罪的問題,也解決了病的問題。因 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並且是全人的醫治──靈魂體得醫治。

然而主為我們客觀成就了的應許,必須我們主觀地去支取,所以主應許說「手按病 人,病人就必好了」,這是主給信的人的應許,手按病人正是信心的表現──因信 支取主耶穌已經作成的醫治大工。

2、主耶穌──天上與神同掌權、地上與人同工:

「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後來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邊。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 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蹟隨著,證實所傳的道。阿們!」(可 16:19~20)

(1)主被接到天上:

主已完全得勝、完全成功。因祂得勝了一切,成功了一切,所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 的右邊,得著了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參腓 2:9),得著了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太 28:18)。

(2)主和他們同工:

主雖坐在天上掌權,但同時也藉著聖靈與祂的門徒同工,既然同工就必會先有祂的同 在。

所以,凡全心跟隨主,願接受主的大使命,作祂見證的人,必然會經歷主的同在和主 的同工。

(3)神蹟證道:

主和門徒同工的方法,就是用神蹟隨著門徒,證實門徒所傳的道(祂的道)。注意, 神蹟是主自己行的,目的就是為了證實祂的道,所以我們只管跟隨主,忠心作主的門 徒,盡心盡力為主作見證。只要我們所傳的是祂的道(內容、動機都純正),祂就必 用神蹟隨著我們。

祂的道←→祂的神蹟

五、討論與應用:

請從使徒行傳中,查看這幾段聖經的應許,是如何應驗在早期的基督徒身上(徒 2:4/4:31/5:12~16/8:7/10:46/16:18/19:6/19:12/28:3~6)?為何這樣的應許漸漸在教會裏愈來 愈少出現(比起初代的教會)?

這些神蹟(信的人之記號)與信心及傳福音有何關係?你自己有過這樣的經歷嗎?請分享你的經歷。

 

六、默想:

我是否願與早期的門徒一樣,委身給主,傳福音、為祂作見證,使神的道與能力得以向世人 彰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