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4: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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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讀經:可 14 : 53~65

53 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54 彼得遠 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55 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 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56 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 合。57 又有幾個人站起來作假見證告他,說:58「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 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59 他們就是這麼作見證,也是各不相合。60 大祭 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61 耶穌 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62 耶穌 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3 大祭司就撕開衣 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64 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 們都定他該死的罪。65 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 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

一、經文:可 14 : 53~65

二、主題:見證與審判

三、金句: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可 14:62 )

四、信息重點:

1、控告耶穌的見證:

耶穌在客西馬尼園被捕之後,就被帶到公會接受審判,雖然「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 控告耶穌,要治死祂,卻尋不著」(可 14:55)──「有好些人」(可 14:56)、「又有幾個人」 (可 14:57)都作假見證想要陷害耶穌,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可 14:56~59)。因此, 他們控告耶穌的「見證」皆無法成立。(按猶太人的律法規定,控告罪人的人證,必須 由兩個或以上的人,作出一致的「見證」才能定案──參申 19:15。)

這些人極想要找到把柄控告耶穌、陷害耶穌,但他們控告的見證是假的、是無效的,可 見主耶穌的生活即使在仇敵眼中,也找不出任何可非議之處。

2、耶穌自己的見證:

那些人起來控告耶穌的時候,「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可 14:61),可是當大祭 司問祂說「祢是那當稱頌者(即指上帝)的兒子基督不是」的時候,耶穌卻開口很明確 地說「我是」,並且接著又說「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可 14:62)。

3、人或神的審判:

就是因為耶穌宣稱祂是上帝的兒子、是基督,就被猶太公會判了死罪。在當時人的眼中, 耶穌是因為說了僭妄的話,而接受審判,被定死罪,但事實上,耶穌是代替我們全人類, 接受了上帝公義的審判。因著祂替我們被定罪,我們就可以不再被定罪,在神面前因信 稱義──這正是祂來到這世上的「目的」。

當時坐在公會上審判耶穌的,的確是假冒為善、抵擋真理的眾祭司長、長老和文士,然 而耶穌卻在那裏看見了神的主權,心中十分明白,祂正在完成救贖世人的大工,所以祂 能面對猶太公會的審判,平靜地宣布祂的再來與末日公義的審判。

人看見的是人的審判,但主耶穌看見的是神的審判,不論當時或是末日。

五、討論與應用:

在此段經文中所提到的人物,誰才是真正的罪人?你是否經驗過自己或是別人,為要遮蓋自己的罪而控告別人是罪人的情形?

你想有人願意而且能為了堅持一個有關自己身份的謊言,而「平靜地」犧牲自己的性命嗎?所以從耶穌為自己的見證裏,你認為祂是誰呢?

當你受到不公的判斷時,感受如何?請分享你的經驗。(耶穌面對不公的判斷時,祂的感受如何?祂如何能勝過消極的情緒、感覺?這與祂看見祂將要得著的榮耀,以及末日公義 的審判有何關係?)

六、默想:

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為什麼定意要忍受誣告、羞辱,甚至為我們的罪捨了自己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