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2:28-34

預備心QT

今日讀經:可 12:28~34

28 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29 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30 你要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 命更大的了。」32 那文士對耶穌說:「夫子說,神是一位,實在不錯;除了他以外,再沒有別 的神;33 並且盡心、盡智、盡力愛他,又愛人如己,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34 耶 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從此以後,沒有人敢再問他甚麼。

一、經文:可 12 : 28~34

二、主題:最大的誡命

三、金句:「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可 12:30)

四、信息重點:

1、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

猶太人的文士把舊約律法分成 613 條,難怪這個文士聽到主耶穌與撒都該人的辯論, 就忍不住靈裏驕傲,儼然以專家的姿態想來考考耶穌。他問耶穌說:「『誡命中』哪是 第一要緊的呢?」(可 12:28)在這裡他也就是問,「在這 613 條的誡命中,哪一條是最 大的?」。

但實際上,這些猶太人專注於律法的繁文縟節,卻失去了律法的精神,錯過了神的心 意,專講誡命,反而忽略了「最大的誡命」。

2、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

耶穌回答這個文士說:「第一要緊的就是『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 這兩條誠命更大的了。」(可 12:29~31)。

耶穌所說這個「最大的誡命」中,沒有任何專注於禮儀形式、外表行為的要求,這是在 猶太人 613 條誡命中所找不到,但卻包括又超越了這「613 條」的「誡命」。

可見,整個舊約律法的精神,就是叫人跟神、跟人、跟自己有一個「好」的關係:

對神──就是認識祂是獨一的真神,照著人對神本來應有的態度來對神(盡心、盡性、 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

對人、對己──就是「要愛人如己」(愛自己也愛別人、接納自己也接納別人、肯定自 己也肯定別人、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盼望自己好也同樣盼望別人好)。

這樣,當然就「比一切燔祭和各樣祭祀好的多」,因為燔祭和祭祀不過是「影兒」(參 來 10:1),目的就是預表人「因耶穌的血……來到神面前」(來 10:19、22)恢復好的關係。

3、離神的國不遠了:

耶穌見他回答的有智慧,就對他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可 12:34)耶穌為什 麼說這文士「離神的國不遠了」呢?為什麼他明白了耶穌所說的「最大誡命」,卻還只 是「離神的國不遠了」呢?

因為雖然耶穌在此所說的「最大誡命」,確實是神國的光景,然而,要進入這樣的光 景,就必須「重生」,正如主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 不重生……就不能進神的國……」(約 3:3、5)。可見,「知道」神國的光景(意義), 並不表示履行了進入神國的條件──「重生」,而只是「離神的國不遠了」。

因此,聖經到了最後,把神所有的命令歸納成了一條,那就是「信耶穌」──「神的命 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約壹 3:23)

聖經中,從「可 12:29~31」到「約壹 3:23」,「最大的誡命」已由告訴人「進入神國的 結果」(神國的 WHAT),成了吩咐人履行「進入神國的條件」(神國的 HOW)。

「信耶穌」是進入神國的唯一途徑,「愛」是信耶穌必然的結果。

五、討論與應用:

神為什麼給人誡命?律法的精神是什麼?福音是否就是最大的誡命呢?為什麼?

耶穌說:「……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那麼,這兩條誡命當中,哪一個是更 大的?(約壹 3:23 所說的命令,是一個命令,還是兩個命令?)最大的誡命與神國的關係?

六、默想:

我與神、與人、與自己的關係如何?我是否常在神的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