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2:1-12

預備心QT

今日讀經:可 12:1~12

1 耶穌就用比喻對他們說:「有人栽了一個葡萄園,周圍圈上籬笆,挖了一個壓酒池,蓋了一座 樓,租給園戶,就往外國去了。2 到了時候,打發一個僕人到園戶那裡,要從園戶收葡萄園的果 子。3 園戶拿住他,打了他,叫他空手回去。4 再打發一個僕人到他們那裡。他們打傷他的頭, 並且凌辱他。5 又打發一個僕人去,他們就殺了他。後又打發好些僕人去,有被他們打的,有被 他們殺的。6 園主還有一位是他的愛子,末後又打發他去,意思說:『他們必尊敬我的兒子。』 7 不料,那些園戶彼此說:『這是承受產業的。來吧,我們殺他,產業就歸我們了!』8 於是拿 住他,殺了他,把他丟在園外。9 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 萄園轉給別人。10 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1 這是主所做的, 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12 他們看出這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想要捉 拿他,只是懼怕百姓,於是離開他走了。

一、 經文:可 12 : 1~12

二、 主題:葡萄園的主人、園戶、別人

三、金句: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麼辦呢?他要來除滅那些園戶,將葡萄園轉給別人。(可 12:9)

四、信息重點:

1、葡萄園的主人:

耶穌知道當時猶太人的當權者存心詭詐,所以沒有直接明說祂的權柄是誰給的(參可11:29~30、33),但卻在此用一個「葡萄園」的比喻回答了他們的問題,也指出他們存心 邪惡……。

耶穌所說的這個比喻中,「葡萄園」就是指屬神的百姓(神的產業、神的國),是神自 己所栽種、所經營的,神就是「葡萄園」的主人。

因為神是葡萄園的主人,所以祂要收葡萄園的果子。祂所打發到葡萄園去的「僕人」, 就是歷世歷代的先知等,被神使用的人(例如:施洗約翰),因為是神(園主)打發去 的,權柄當然是神給的。

而最後被打發到葡萄園去的,是園主的愛子──正是主耶穌,不單是從「園主」領受 了權柄,更是代表「園主」本人。

2、園戶:

這些「園戶」明明只是管家,卻無視於主人的存在,想用不法的手段竊取主人的產業, 據為己有。

這就比喻當時的以色列人(尤指宗教、政治領袖),神的國交給他們,他們只是神的管 家,神盼望從他們當中找到神國的果子(神掌權的果子),而他們卻自高自大,僭越神 的主權,不但不願結出神所要的果子,而且把「自我」當作神國的主人,不肯謙卑地順 服神的旨意,任意殺害、苦待神的僕人,藐視神的權柄,心中愈發剛硬。至終,連對神 的兒子——來到他們當中道成肉身的上帝,他們也不「尊敬」,甚至把祂釘死在十字 架上。

3、別人:

神是慈愛的神,祂不輕易發怒,長久忍耐(林前 13:4──和合本譯為「恆久忍耐」,但 原文為「忍耐」或「長久受苦」(long suffering),請注意,長久忍耐並非永遠忍耐!), 給人充分悔改的機會。然而,神也是公義的,祂對「罪人」寬容,並不表示對「罪」寬 容,當神給了罪人充分悔改的時間之後,若是罪人仍不肯離開罪,那麼神就會施行公 義的審判,為了除滅罪,寧願把罪人消滅。

所以當猶太人繼續長久敵擋神的先知,又拒絕主耶穌的時候,神的審判就臨到他們, 把神的國從他們當中奪走,交給「別人」──外邦人了。

從此,福音就傳向外邦人──全世界,而「主耶穌被猶太人棄絕」這一件事(──主耶 穌被釘十字架……),成為神拯救世人的最大事工,這位被棄絕的耶穌,就成了全世 人的救主──正如「經上寫著說:『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可 12:10)

五、討論與應用:

「衪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衪。凡接待衪的,就是信祂名的人,衪就賜他 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 1:11~12)這段經文所指「自己的地方」是哪裏?這段經文和 葡萄園的比喻,與福音傳向外邦人有何關係?

當猶太人的祭司長、文士和長老們,看出耶穌的比喻是指著他們說的,就惱羞成怒,想 要捉拿耶穌。而當我們的問題、過犯或罪惡被神的話,或神的僕人提醒,揭露了之後, 我們的反應又是如何?

六、默想:

1、我是否真認識神?對祂給罪人充分悔改的機會,卻對罪不妥協的性情認識多少?

2、神藉著衪的僕人所傳講的話語,我是接受信服,還是懷疑抵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