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10: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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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讀經:可 10:23-31

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26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 神卻不然,因為 神凡事都能。」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31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一、 經文:可 10:23~31

二、 主題:財主進神的國

三、 金句:門徒希奇祂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可 10:24)

四、信息重點:

1、倚靠錢財的人:

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可10:23~25)。耶穌在此所說的「有錢財的人」、「財主」,並不是指一切在物質方面富有的人,而是指那些心中看重物質、眷戀財富的人。人無論貧富,對物質的迷戀,就是進入神國最嚴重的阻礙!

2、誰能得救呢:

當門徒聽見耶穌說財主難進神的國,就「分外希奇」(可 10:24、26)。因為一般猶太人多以為財富是神賜福的記號(參申 28:1~12),所以門徒就會想,既然連蒙福的財主都不能進神的國得救,那麼誰能得救呢?但主耶穌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可 10:27)耶穌在此乃是指出,人得救不是靠自己的能耐、條件,財主若因著神賜給他的財富而自恃,倚靠財富,就永不能得救;而窮人若不能因著窮乏的環境,學到專心仰賴神的功課,仍戀慕無定的錢財,其結果也是一樣。

總之,人不論貧富,能得救、進入神的國,都是因著全然倚靠神的大能。

3、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

人為神所撇下的,永不會超過神所賞賜的。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來世必得永生。」(可 10:29~30)人願意承認神的主權多少,神就負他責任多少。當人把所有一切,都為主放下,神就完全負他的責任,所以耶穌所說的撇下,除了實際上撇下的意義之外,更主要的是指主權的轉移,承認房屋、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不再是自己的,乃是主的。

這樣的人在今世得百倍,因有主負責他今世的一切,不但如此,在來世必得永生,進入神的國,與主同作王。

五、討論與應用:

今天一般人對得救、進入神的國,觀念如何?

為什麼主耶穌說,「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 6:24)?

何謂「在今世得百倍,在來世得永生」?如何能得著呢?

六、默想:

我是否如財主一樣,心中有所倚靠而不專心來倚靠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