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翰一書3:8
一、許多人不會分辨什麼是『福音』、什麼是『宗教』
不會分辨生命與生活-生命先要得救,生活的表現才有意義、才能正確。換言之,生活不論如何,也不能讓生命得救!
- 認為所有的宗教都是一樣的
- 認為所有宗教的目的都是為了叫人行善
- 他們認為修行、積功德等等,是得救的道路
- 然而-基督教並不是宗教,而是生命的本身、事實
- 『宗教』是人造出來的,『福音』是神賜給人的
- 『宗教』是由世人出發去找真理(真神),然而『福音』是真理(真神)出發來找世人
- 『宗教』的根基是人的行為,『福音』的根基是神的救恩
二、這是因為不知道-人沒有得救而滅亡的實情…是怎樣!!
- 所謂原罪,是指沒有得救的情況
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羅馬書 3:10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羅馬書 3:23
- 這意思就是指,仍被創世紀三章提到的『撒但』所轄制的情況
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以弗所書 2:2~3
- 『滅亡』是一種非常可怕的情況
- 因為在這情況中,人的靈接受撒但的靈的影響
- 靈魂是在受咒詛的狀態當中
- 所以自然而然地就會去拜偶像、拜祖先、迷信、法術、算卦、使用符咒、信從各種宗教等等…,然後受盡各種苦難,最後滅亡(羅1:21~23)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羅馬書 1:21~23
- 在這世上的現實生活,綜合而論,必是過了一個失敗的人生
- 會禍延三、四代子孫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出埃及記 20:4
- 因著精神疾病、邪靈而來的病、不知名的各種奇怪的病…,肉身在受痛苦當中
到了晚上,有人帶著許多被鬼附的來到耶穌跟前,他只用一句話就把鬼都趕出去,並且治好了一切有病的人。 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他代替我們的軟弱,擔當我們的疾病。」
馬太福音 8:16~17
結局就是下地獄
19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20 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 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22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23 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24 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25 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 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 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 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 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 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路加福音 16:19~31
1 我又觀看,見羔羊站在錫安山,同他又有十四萬四千人,都有他的名和他父的名寫在額上。 2 我聽見從天上有聲音,像眾水的聲音和大雷的聲音,並且我所聽見的好像彈琴的所彈的琴聲。 3 他們在寶座前,並在四活物和眾長老前唱歌,彷彿是新歌,除了從地上買來的那十四萬四千人以外,沒有人能學這歌。 4 這些人未曾沾染婦女,他們原是童身。羔羊無論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他。他們是從人間買來的,做初熟的果子歸於神和羔羊。 5 在他們口中察不出謊言來,他們是沒有瑕疵的。6 我又看見另有一位天使飛在空中,有永遠的福音要傳給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國、各族、各方、各民。 7 他大聲說:「應當敬畏神,將榮耀歸給他,因他施行審判的時候已經到了!應當敬拜那創造天、地、海和眾水泉源的!」8 又有第二位天使接著說:「叫萬民喝邪淫、大怒之酒的巴比倫大城傾倒了!傾倒了!」9 又有第三位天使接著他們大聲說:「若有人拜獸和獸像,在額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記, 10 這人也必喝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憤怒的杯中純一不雜。他要在聖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與硫磺之中受痛苦。 11 他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那些拜獸和獸像,受牠名之印記的,晝夜不得安寧。」 12 聖徒的忍耐就在此,他們是守神誡命和耶穌真道的。
啟示錄 14:1~9
三、拯救我們的只有一位
- 祂必須有勝過撒但的權勢
- 祂必須披戴人的肉身-成了真正的人
1 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 2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3 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 4 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5 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 6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 7 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 8 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 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0 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 11 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 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做神的兒女。 13 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14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約翰福音 1:1~14
- 但是祂必須沒有罪
14 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5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 16 「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 17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 18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希伯來書 10:14~18
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 ,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彼得前書 3:18
- 祂必須不是亞當的後代.(藉童貞女降生)
- 為了付清罪的代價,祂那沒有罪的肉身必須死亡
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創世記 2:17
- 為了顯明祂就是神的證據,祂必須復活.(林前15:3~5)
3 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第一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 4 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 5 並且顯給磯法看,然後顯給十二使徒看;
哥林多前書 15:3~5
- 這一位就是耶穌基督
- 惟有與神同等的主耶穌(腓2:6~9)能夠消滅撒但的權勢,而把人類拯救出來。祂就是獨一真神───三位一體的第二位格。
6 他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 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 8 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9 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腓立比書 2:6~9
- 這件事已經被證實了.(徒16:16~18)
16 後來,我們往那禱告的地方去,有一個使女迎著面來,她被巫鬼所附,用法術叫她主人們大得財利。 17 她跟隨保羅和我們,喊著說:「這些人是至高神的僕人,對你們傳說救人的道!」 18 她一連多日這樣喊叫,保羅就心中厭煩,轉身對那鬼說:「我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你從她身上出來!」那鬼當時就出來了。
使徒行傳 16:16~18
四、什麼是『得救』
- 就是:把我們從──使人必定滅亡──的罪中釋放出來.
- 原罪──永遠受咒詛的罪
- 自犯罪(罪行)──因著原罪所帶來的過犯
1你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叫你們活過來。
以弗所書 2:1
- 祖先的罪──因著拜偶像而帶給子孫的災殃
14「不可姦淫。
出埃及記 20:14
- 就是:現在,把我們從撒但的權勢以及受牠擺佈的命運之中,完全的解放出來.(弗2:2)
- 就是:在永恆裡,在天國與主同作王──坐寶座 (弗2:6)
- 就是:現在,在現實生活中經歷主的大能、同在…。
就是:現在,在現實生活中彰顯出祂極豐富的恩典
五、醫治-被邪靈攪擾的人
信心──創3:15, 太16:13─20, 17:1─8, 28:16─20, 徒1:8
認定耶穌基督已打破了魔鬼的頭,不是就自己的感覺或條件來看..,乃是站穩在主的事實與應許上(耶穌是基督),看清我們在主裡已全然得勝的事實,也看清仇敵在主前全然失敗的事實!
屬靈的權柄──定時禱告, 隨時禱告, 屬靈權柄完全
交給主,單單為主的榮耀發熱心──不斷奉主的名敵擋撒但、趕鬼,並求聖靈充滿,堅持到底!
不斷宣告我們的選擇,就是單單選擇信服主耶穌,拒絕一切別的──拒絕所有不與聖經相合的思想、觀念、言行,堅持到底!(關鍵的事實:上帝兒女的身份、上帝代表的身份──上帝與我們同在!)
讓我們再來看看約翰一書3:8, 是否明白?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約翰一書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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