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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壹書(4)3:1-12

約翰壹書3:1-12

  1.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
  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3. 凡向他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他潔淨一樣。
  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
  5.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
  6. 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
  7. 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
  8. 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
  9. 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
  10. 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
  11. 我們應當彼此相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命令。
  12. 不可像該隱;他是屬那惡者,殺了他的兄弟。為什麼殺了他呢?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兄弟的行為是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