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2:11-21

加拉太書 2:11-21

  1. 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抵擋他。
  2. 從雅各那裡來的人未到以先,他和外邦人一同吃飯,及至他們來到,他因怕奉割禮的人,就退去與外邦人隔開了。
  3. 其餘的猶太人也都隨著他裝假,甚至連巴拿巴也隨夥裝假。
  4. 但我一看見他們行的不正,與福音的真理不合,就在眾人面前對磯法說:你既是猶太人,若隨外邦人行事,不隨猶太人行事,怎麼還勉強外邦人隨猶太人呢?
  5. 我們這生來的猶太人,不是外邦的罪人;
  6.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穌基督,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不因行律法稱義;因為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
  7. 我們若求在基督裡稱義,卻仍舊是罪人,難道基督是叫人犯罪的嗎?斷乎不是!
  8.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
  9.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
  1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11. 我不廢掉神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