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4:1-11

加拉太書 4:1-11

  1.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雖然是全業的主人,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
  2.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
  3.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也是如此。
  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5.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
  6. 你們既為兒子,神就差他兒子的靈進入你們(原文作我們)的心,呼叫:阿爸!父!
  7. 可見,從此以後,你不是奴僕,乃是兒子了;既是兒子,就靠著神為後嗣。
  8. 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9.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10. 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11. 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