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10 : 21-42

馬太福音 10 : 21-42

  1. 弟兄要把弟兄,父親要把兒子,送到死地;兒女要與父母為敵,害死他們;
  2. 並且你們要為我的名被眾人恨惡。惟有忍耐到底的必然得救。
  3. 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我實在告訴你們,以色列的城邑,你們還沒有走遍,人子就到了。
  4.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
  5. 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別西卜:是鬼王的名),何況他的家人呢?
  6. 所以,不要怕他們;因為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7. 我在暗中告訴你們的,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你們耳中所聽的,要在房上宣揚出來。
  8. 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裡的,正要怕他。
  9. 兩個麻雀不是賣一分銀子嗎?若是你們的父不許,一個也不能掉在地上;
  10. 就是你們的頭髮也都被數過了。
  11. 所以,不要懼怕,你們比許多麻雀還貴重!
  12. 凡在人面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認他;
  13. 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
  14.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
  15. 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
  16. 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17.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18. 不背著他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19. 得著生命的,將要失喪生命;為我失喪生命的,將要得著生命。
  20. 人接待你們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我來的。
  21. 人因為先知的名接待先知,必得先知所得的賞賜;人因為義人的名接待義人,必得義人所得的賞賜。
  22. 無論何人,因為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小子裡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人不能不得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