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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息日或主日

出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申 5:15

「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神吩咐你守安息日。」

詩 118:22-24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這是耶和華所做的,在我們眼中看為希奇。這是耶和華所定的日子,我們在其中要高興歡喜!」

約 20:19

「那日(就是七日的第一日)晚上,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願你們平安!」

啟 1:10

「當主日,我被聖靈感動,聽見在我後面有大聲音如吹號,說…」

  許多旁門極端和對聖經產生誤解的起因,往往是由於不明白神啟示的系統性 (organic) 和漸進性 (progressive) 的概念。如基督再臨安息日會 (Seventh Day Adventist) 就未能完整地思考聖經中有關安息日這真理漸進性的啟示。即使在舊約中,定安息日為紀念的目的,也從「認知 (recognition) 神的創造」(出20:11) 改變為「認知神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申5:15)。

  詩篇118:22-24是預言到基督復活的日子。這段經文應該就是個"預言性 (prophetic) 的註解",說到把安息日轉變為「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的那個日子──我們的主復活的日子!

  神的啟示並不僅限於"文字"。在祂大自然中的啟示,祂用「諸天述說神的榮耀;穹蒼傳揚祂的手段」(詩19:1),而在祂超自然的啟示中,祂分別透過亞伯拉罕和保羅的人生啟示信心的重要性和對外邦人的救贖。換句話說,神的啟示在話語,也在大自然和人類的行為中都可以尋見。

  神改安息日為主日的命令並沒有記在新約中,然而這轉變在新約中是非常清楚的。這轉變從基督表明祂是安息日的主的論述開始 (太12:8)。祂有權利,也有權柄來解釋它,並且為人們最大的益處,行任何祂所喜悅的事。這是主日最初萌芽期 (embryonic) 的啟示,也預備了稍後的發展。這一日的重要性並不在於它是一週的第一天或最後一天,而在於它是主所選擇作為舊約中所述及「那一日」的一個重要的日子。既然主在祂被釘十字架後的那一週的第一天復活,並向門徒顯現 (約20:1,19),又在接下來一週的第一天向使徒顯現 (約20:26),毫無疑問的,一週的第一天已被確證為「那一日」。在人類的歷史中或是在地上所發生的事當中,還有什麼比主復活更大的事呢?藉著祂的顯現,主的復活一再地被確認。這是一個多麼重要的日子,這一日,發生了這最重大的事情。

  此外,當保羅和他的同伴在特羅亞 (Troas) 住了七天的時候,經過一個安息日,然而卻完全沒有提到他們有守節的事實,相對的,當那一週的第一天來臨時,門徒一同聚會擘餅,保羅並且講論神的道 (徒20: 6-7)。為什麼他們必須等到那一週的第一天呢?很顯然的,在那時這一日已經成為基督徒聚會的正式日子了。除了這一日的重要性之外,主更進一步明示禮拜或敬拜程序中應該包括一同聚集擘餅和傳道。還有早在幾年前,主就已經表明了關於信徒的奉獻,就是要在"這一天"收集起來 (林前16:1-2)。

  如此看來,這一日的權柄、重要性和禮拜程序都已經逐漸顯明了,但是一直到聖經最後一卷書才啟示了這一日的稱謂。

  當約翰在拔摩海島等候主啟示的時候,在某一週的"第一天",主忽然向他顯現,在啟示錄中他稱那一日為「主日」,意即「屬於主的日子」(啟1:10)。基督已經為世人成就了那麼多,難道祂不應當得到一日給祂自己嗎?畢竟,他本應當是「在凡事上居首位」的!(西1:18)

【註】在早期教會歷史中基督徒在他們的著作中曾提及主日的地方:

  1. 巴拿巴書信十五9(主後100年)
  2. Ignatius致Magnesians書信九1(主後107年)
  3. Justin的第一次辯證,第157章(主後1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