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辨異端的準則
分辨異端的準則

分辨異端的準則

如何分辨異端?異端教會?異端邪教?

一、以”使徒信經”的信仰告白來分辨異端。
二、純正教會相信耶穌基督十字架之救贖真理,異端都否認這個事實。
三、純正教會接受並相信新舊約六十六卷聖經為正典,是神特別的啟示。然而,異端者視別的福音(參:加一7~8;林後十一4)比新舊約更具權威,並且主張神啟示的持續性。
四、異端者就如馬太福音廿四章廿四節的記載,他們以神所揀選的百姓,即一般教會的會友為迷惑的對象。
五、異端者把他們的領導者作為敬拜的對象或神格化。
六、異端者在不健全的神秘主義的溫床中像毒蕈一樣地蔓延。
七、異端在解釋聖經上犯了錯誤。

每一位基督徒為了能夠避免異端者挨家挨戶的探訪,必須要在真理裏面扎根成長。那麼,如何分辨異端呢?分辨異端的基準為何?

一、以”使徒信經”的信仰告白來分辨異端。

今日的教會,雖然有很多不同的教派,但是在基本信仰上,卻都是一致地採取〞使徒信經〞為共同的信仰告白。但是,統一教、耶和華見證人、摩門教、朴太善天父教、安息日會等,一切的異端都拒絕以使徒信經承認信仰。

二、純正教會相信耶穌基督十字架之救贖真理,異端都否認這個事實。

異端者中有些人抨擊基督教的十字架是偶像,然而,基督教並沒有把十字架當作敬拜的對象,並沒有向十字架叩拜或事奉。只是,因著人類的過犯,十字架上的死亡與咒詛臨到人類是應該的,但是,神為了救贖人類,甚至差遣祂的獨生愛子以人的樣式來到世上…,為我們的罪親自死在十字架上,又從死裏復活…,救贖了我們,因此,我們得到了救恩。

所以,在我們禱告的末了,必定加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或「奉主耶穌十字架救贖的功勞」來結束。…十字架刑罰本是極可怕的刑法,自從主耶穌被釘十字架以後,十字架就成了人類被救贖的象徵。

基督教、天主教、希臘正教、聖公會、會眾教會等所有教會的屋頂上都掛著十字架。但是,耶和華見證人、統一教、朴太善天父教、摩門教等在他們的聖殿中找不到十字架。他們把十字架當作咒詛與失敗的象徵。

三、純正教會接受並相信新舊約六十六卷聖經為正典,是神特別的啟示。然而,異端者視別的福音(參:加一7~8;林後十一4)比新舊約更具權威,並且主張神啟示的持續性。

神特別啟示因新舊約聖經的完成已經結束了。若主張特別啟示的繼續性(即謂有別的啟示不同於聖經、外加於聖經,視與聖經同等地位),就是異端!

統一教卻強調「新真理」的需要性,以「聖經不是真理的本身,隨著時代應有所改變,所以不能視為絕對性的真理」(原理講論第九頁)…。耶和華見證人也是如此,他們在翻譯King James聖經版之時,為了符合自己的教義,把聖靈(The Holy Spirit)的用語除掉,只以靈(Spirit)代替之,記載於新世界聖經中(The New World Translation)…。摩門教把摩門經當作神特別的啟示。

但啟示錄廿二章十八至十九節,神早已嚴格地警告不能加添或刪減聖經。

四、異端者就如馬太福音廿四章廿四節的記載,他們以神所揀選的百姓,即一般教會的會友為迷惑的對象。

一般教會的會友在傳福音的行動中,若遇到已經相信耶穌的人,就勉勵他們在自己所屬的教會中,忠心的事奉主。在主裡彼此問候與交通,不會拉羊。

但是,異端者有計畫性的挨家挨戶的探訪,特別選已去教會的基督徒(尤其是沒有聖經根基、沒有正常教會生活的基督徒),作為攻擊與拉攏的對象。例如,耶和華見證人;在他們的對象中若是遇到基督徒,就會說:「哦!您是教會的會友更好,讓我們…。」來接近已信的會友。

五、異端者把他們的領導者作為敬拜的對象或神格化。

在教會的牧者中,有很多是頗受教會會友尊敬與愛戴的,他們是偉大的聖職者,但也只不過是受到會友的尊敬而已。但是,異端者把領導者當作神,並且將之偶像化或神格化,也就是當作崇拜的對象。以神格化的名字來稱呼,如:「再臨耶穌」、「末世的最後一個僕人」、「神的羔羊」、「先知」、「保惠師聖靈」、「審判主」、「新神」、「神的婦人」、「神的第二個兒子」等。

在韓國有卅五位自稱是再臨之主,自稱為「神」、「保惠師聖靈」、「新神」者也有十二位。

如:統一教的教主文鮮明,自稱為代替亞當的,人類真父親,稱他的妻子,韓常子女士為真的母親,稱他們夫妻為「真父母」,因此他的信徒禱告時說「奉真父母的名字禱告,阿門」來結束禱告。他說這真的父親是透過女子的懷孕來到世間的再臨之主。

六、異端者在不健全的神秘主義的溫床中像毒蕈一樣地蔓延。

基督教的真理充滿了神秘性,但是,不健全的神秘主義並不能代表真理內容。很多異端者將自己經歷的不健全的神秘〞經驗〞主張成為〞真理〞(甚或取代聖經真理),把「惟有自己與神相通」、「直接受到啟示」、「親自遇見神」、「看見異象」、「百分之百通達了聖經」等主觀的神秘體驗變成客觀的事實。

七、異端在解釋聖經上犯了錯誤。

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主張聖經最正確的註釋就是聖經,採用以經解經的解釋(Principle Interpretation),但是,異端者大部份主張隱喻性的解釋(Allegroical Interpretaion),由於過份就會犯下錯誤的解經,並且會淪入惟有他們才能百分之百通達聖經的驕傲裏面。

摘自”異端學”,卓明煥著
(註)”使徒信經”是早期的教會從聖經中整理出的信仰的基準(The Rule of Faith)。「信仰的基準」是古代教會公開宣認信仰用的信條,起源於耶穌基督的教訓(太十32~33),因教會生活本身的需要而產生。西門彼得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信仰宣認「你是基督,永生上帝的兒子」可以說是最簡要的信仰基準。…

信仰基準不但發揮了阻遏異端思想免於污染基督教的作用,在逼迫盛行的時代,對提高信徒的品質也頗有貢獻。它固然是區別基督教與任何其他宗教的準繩,正統基督教防備旁門左道的防線,更是信徒之團結合一所繫。信仰基準加深基督徒對所信之主的認識,建主其正確堅固的信仰,使不少信徒在大禍臨頭的時候,也不致於輕易背道。

摘自《今日教會的淵源》57~158 沈介山著

使徒信經

我信上帝,全能的父,創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穌基督,是上帝的獨生子,因聖靈感孕,為童貞女馬利亞所生,在本丟彼拉多手下受難,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埋葬,降在陰間,第三天從死裡復活,升天,坐在全能父上帝的右邊,將來必從那裡降臨,審判活人死人。我信聖靈。我信聖而公之教會。我信聖徒相通。我信罪得赦免。我信身體復活。我信永生。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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